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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河官网】洛阳通河园区进场违禁商品检查及清退制度

时间:2023-10-24     【转载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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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河园区进场违禁商品检查及清退制度

 

第一条 为加强园区食品质量管理,打击场内销售违禁商品活动,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根据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
   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通河园区。

第三条 园区管理员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,提高对违禁商品的识别能力。

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违禁商品,是指法律、法规禁止销售的动植物及其产品,病死、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产品,法律、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物品。

第五条 对园区内违禁商品的清退应做好登记,如实做好详细记录。

第六条 园区管理人员每天对园区进行巡场检查,对园区内发现出售违禁商品,应立即制止。商户不服从管理的,及时通知市场监管所对事件进行处理,并协助做好对违禁商品封存、退市、销毁等工作。

第七条 采取抽检与送检相结合的方式,每天对园区内的蔬菜实行快速农残检测,对经检测农残超标的蔬菜,实行即时控制,停止销售,并进行复检。对确认超标的蔬菜,检测人员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等做好退市、销毁工作。

第八条 园区内设立投诉站,随时接受广大消费者对园区内经营的商品进行监督、举报,接到举报后检验检测中心第一时间派人对事件进行现场调查、处理。涉嫌违法的,上报市场监管所进场执法。

第九条 对消费者举报的涉及到需要检验设备检验的商品,检验检测中心应配合市场监管所组织检验,并配合对商品进行封存、销毁。

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   洛阳通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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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    洛阳通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通河农贸城成立于2010年5月10日,注册资本3000万元,占地556亩,规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,总投资约12亿元,是市政府为整合农副产品市场而批准引建的集蔬菜、水果、水产、冻品、粮油、副食、调味、干货、禽蛋、鲜肉等“十大业态”和市场交易、冷链仓储、物流配送、食品加工、检验检测、货源追溯、诚信记录、电子结算、电子商务、物业服务等“十大功能”于一身的综合性、一站式、现代化、信息化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。

      【通河快报:13608661122】

       责编:卢  班

          审核:王泽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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